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党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2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党校是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159.36万元。
根据区委党校提供的2020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2020年收入总额1919.11万元,支出总额1946.02万元,年初结余262.55万元,至2020年末累计结余235.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党校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决算(草案)与实际执行数基本一致,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区委党校在政府集中采购、资产管理、课题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委党校购买物业服务295.74万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二是区委党校未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工作;另抽查发现部分批次的图书台账数量与发票数量、实物数量不相符。
三是区委党校共报销课题经费8.58万元,但未能提供与课题相关工作量的证明材料,支付依据不够充分。
四是区委党校“其他应付款”中宕存历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已完结课题经费结余款合计17.9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委党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并全面清查资产;健全课题过程管理,完善经费支付手续;及时上缴结余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党校积极落实审计整改。2021年已通过电子集市完成物业服务采购;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健全管理台账;出台《校院课题经费支出实施细则》,规范课题经费报销审核;已将结余资金17.94万元上缴区财政。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委党校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