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湘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上海顺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物流场地、办公条件及招牌展示位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 2019 〕35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湘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MA1GLGGR4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邓建军 |
处罚事由 |
上海湘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上海顺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物流场地、办公条件及招牌展示位。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处罚条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条。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湘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 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