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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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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执法年报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2020年,区应急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应急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结合宝山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宝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宝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有效落实了保障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同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科室(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局“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分别对审核、公示、执法等分管工作具体负责,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具体工作任务负责。通过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执法检查能力。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区应急局从工作实际出发,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标准化达标企业“双随机”检查、企业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规范、钢材加工(开平)检查等专业培训,大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努力提升全民守法水平,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利用“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及日常的执法检查过程,大力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学法守法,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依托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的力量,联动街镇园区组织本辖区基层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检查技能的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宣传培训工作,稳步提升基层检查工作人员的检查水平。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编制了《宝山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经区政府批准执行,确立了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二是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结案等全过程都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确保了案件程序合法性、合理性。三是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深查细究,查找薄弱环节,健全防范措施,强化事故预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全年,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监督检查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48家次、开具各类法律文书1249份,办理处罚案件123件、处罚金额872余万元,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23件,达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行政处罚无诉讼的要求。

(四)规范行政许可,全力当好“店小二”的角色。严格按照“阳光审批”和“为民服务”行政审批要求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主动协助企业完成申报工作,及时做好追踪事项办理进度工作,并积极推行“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工作,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申请人无需上门提交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纸质证照可进行邮政快递服务,全力当好“店小二”的角色。2020年共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30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机构改革,区应急局机构职责进行了调整,执法权限、宣传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局限于老思路、老方法,创新性不够强等;部分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管理队伍人员不稳定,执法力量、专业能力较为薄弱,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成员共同重温《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强化履职意识、提升法治思维。通过学习讨论,旨在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后,局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将进一步突出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对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专题内容,其他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报告中也对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相应述职;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此外,中心组学习亦将作相应优化,提升中心组学习中有关法治建设的内容、频次与质量,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尊法、率先守法。

四、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共享、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等机制,探索创新形势下生产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保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协调的开展。

(二)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有声有色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国家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样式的开展法治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增强法制建设工作的影响力,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认真梳理、分析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

(四)继续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加强法制审核,保障公正规范。

五、2020年度法治督察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纳入本单位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完善落实整改方案,切实提升区应急局法治工作水平。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目录清单,并按照清单开展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

(二)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引入外部法律资源,2021年聘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并将该机制优化固化。此外,我们还将通过安排法律顾问深入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顾问作用,有力推动、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效果稳步提升。为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局法宣科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并按照法治审核人员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员,实现了审核与办案分离。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法制审核机制初见成效。同时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区应急局配备了7台手机执法记录仪,执法检查影像资料采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拍摄。文字记录、处罚、事故等案件做到图文具备并及时存档。2021年1月份正式启用。

2021年,区应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中央、本市、本区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让宝山在拥有靓丽的城市化“天际线”的同时,筑牢安全发展“地平线”。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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