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10月23日)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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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0-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10-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行政处罚公示(20251023日)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宝第2120252313号
上海市宝山区魔颜理发店
92310113MA1L1KCR54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100元 2025/10/23
2 宝第2120252314号 上海江云旅馆有限公司 9131011366604478X7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500元 2025/10/23
3 宝第2120252315号 上海市宝山区盛桥老街旅馆 92310113MA1L03RN6J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500元 2025/10/23
4 宝第2120255237号 上海柏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3MA1GQ8UE20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1000元 2025/10/23
5 宝第2120255238号 上海市宝山区津灵美容美发店 92310113MACRBLFB6F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1000元 2025/10/23
6 宝第2120255239号 上海市宝山区金剪美发店 92310113MA1L0U5E66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1000元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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