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政 协 提 案 办 理 用 纸
提案号 9C100
案 由 |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C100号提案的答复 |
提出人 |
林琳、王蓉、谢仁炜 |
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林琳、王蓉、谢仁炜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 “关于调整公共交通,改善区精卫中心就医交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办理情况如下: 区精神卫生中心于去年年底搬迁至友谊西路788号,目前为该项目配套的线路为宝山9路,该线路是一条衔接地铁1号线共富新村站全日线,基本走向为南北向,目前根据客流情况,相应增加了高峰时段的发车间隔。 经我委与巴士五公司专题研究,根据居民的出行需求及公司运力实际情况,计划新增设一条东西向的线路,其线路的基本走向为:自铁山路铁通路公交枢纽起经铁山路、友谊路、友谊西路(1号线友谊路站)、潘广路、丹霞山路、沪联路、陆翔路至7号线刘行枢纽站,回程循原线,年底前开通运营。对于有到3号线及淞宝中心城区出行需求的乘客,在铁山路公交枢纽内同站换乘711路便可到达。对于调整宝山29路及172路走向建议,因调整后改变原线路走向,给乘客带来出行不便,我们认为还是通过一次性换乘方式来满足不同需求乘客出行。 衷心感谢你们对公交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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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提出人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集体提案、界别提案、联名提案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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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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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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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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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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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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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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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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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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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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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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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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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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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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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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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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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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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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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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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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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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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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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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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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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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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