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
我委日前收到你公司《关于宝山区呼兰西路等路段敷设通信管道的函》(宝山分公司〔2023〕407号),经研究并征询其他通信运营企业参建需求,原则认可你公司在以下路段进行信息管道建设的合理性。
1、宝智园汇机房(呼兰西路100号智园二期9号楼)西面过路沟通,施工距离全长约110米,采用非开挖方式敷设8孔信息管线(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6孔、上海宝山东方有线网络有线公司2孔)。
2、宝智园汇机房(呼兰西路100号智园二期9号楼)东面过路沟通,施工距离全长约160米,采用非开挖方式敷设8孔信息管线(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6孔、上海宝山东方有线网络有线公司2孔)。
3、宝月罗汇机房(月罗路18号)过路沟通2处,施工距离均为全长约100米,分别采用非开挖方式敷设4孔信息管线(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4孔)。
4、宝月罗汇机房(月罗路18号)对面月罗公路人井沟通,施工距离全长约165米,采用非开挖方式敷设4孔信息管线(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4孔)。
本意见有效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建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牵头建设,并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施工手续。
上海市宝山区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