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的处置
经摸底排查,截至2019年2月15日,全区共有40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罗店、罗泾、顾村、大场等7个街镇和南大地区,堆放量51万吨,主要来源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南大地区动拆迁、城中村改造、部队停偿等工作,已整治完毕2个堆放点2.85万吨建筑垃圾。其中30个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将在两年内逐步消纳清运处置完毕,为各街镇做好地块的后续开发利用地块打好基础。剩余8个临时堆放点(位于大场镇和吴淞街道)因涉及部队停偿等原因,两年内难以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消纳。大场镇和吴淞街道将切实落实属地化责任,对这些临时堆放点采取封闭式管理,进行绿栏隔离、绿网覆盖,严防扬尘污染和垃圾偷倒。同时,充分运用“五违四必”整治形成的“全流程+”工作法,加强日常管理,并通过城管执法与市容第三方协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长效固守。
二、目前所做工作
针对“五违四必”拆违后,可以建绿的情况,我局也草拟了《关于宝山区“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后闲置土地临时建绿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建设主体、建绿标准、节点安排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内容,为进一步做好“五违四必”临时建绿工作指明了方向,待提交区政府讨论通过即可实施。
“五违四必”中部队停偿工作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很多,特别是位于大场镇场中路北侧范围。经过与部队多次协调,该区域目前已完成前期程序办理,并已进场施工,计划至5月底基本完成建绿工作。
三、关于土地的后续利用
对于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的土地,已经规划(或规划调整)确定为绿化建设用地的土地,在完成征地转性工作后,可移交我局统一建设实施。短期内暂无开发计划的地块和有规划但不能开发建设的闲置地块,按照“宜农则农、宜绿则绿、宜林则林”原则,我局将积极推进临时建绿工作,为街镇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但不建议在此类非绿化用地上大量覆土,因后期将加重今后土地利用的前期负担。同时,我局还将会同区农委、区规土局、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将临时建绿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将对临时绿地的日常管养开展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