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友谊支路91号房屋的函_区政府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收回友谊支路91号房屋的函

信息来源: 区机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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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1-27
  • 发文字号: 宝机管(2019)122号
  • 发文日期: 2019-11-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机管局

区商务委: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局近期正在积极推进密山路南部地块办公用房资源的整合优化。你单位(网点办)在该地块拥有一栋房屋(友谊支路91号),该房屋目前由行致教育(企业)租赁使用。按照《上海市宝山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宝财〔2018〕23号)有关规定,结合该处房屋实际权属性质,为配合正在进行的密山路南部地块办公用房资源整合工作,拟将该处房屋纳入本次办公用房资源整合工作中,请你单位将该处房屋腾退后移交区机管局统一管理使用。

望支持为盼!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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