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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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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11-01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19〕205号
  • 发文日期: 2019-10-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罗泾水务管理所:

据宝泾水〔20191号文收悉,你所对相关需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与核实,并经社会第三方进行了资产的评估和鉴证。根据宝财〔2014113号文的规定,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同意你单位因损坏、自然淘汰、年限到期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始价值为73578元,评估净值846元。请你单位认真做好资产核销工作,估价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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