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宝山工业园区疫情工地隔离管理预案和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实施宝山工业园区疫情工地隔离管理预案和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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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发文字号: 宝工园管〔2020〕8号
  • 发文日期: 2020-02-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工业园区

园区各企业: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宝山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发生疫情工地隔离管理预案(示范版)》和《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实施方案(示范版)》,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宝山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发生疫情工地隔离管理预案(示范版)

2、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实施方案(示范版)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28

 

 

 

 

 

 

 

 

 

 

 

 

 

 

 

 

附件1

宝山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建工地隔离管理预案

(示范版)

 

凡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实行严格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根据自身项目情况编制专项详细预案。

一、 成立疫情工地管理机构

    1、成立疫情工地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园区防控领导小组、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2、成立疫情工地现场隔离管理机构,对工地的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隔离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驻场负责人、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和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负总责。

    二、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

    1、疫情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2、生活区与工地分离的,生活区大门、围挡的设置不应低于工地的设置标准。

    3、疫情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共同负责做好工地的封闭管理工作,加派保安人员,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疫情工地人员不外出。公安机关介入管理的,要主动与公安民警配合。

    三、工地内必须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1、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2、对于其他人员必须与密切接触者隔离。

  3、隔离区不够的必须增设隔离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可以利用已完工未交用的房屋设施作为隔离区;也可利用已完成结构施工设施作为隔离区,但该工程不得从事任何施工活动。

    4、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区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四、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1、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2、对隔离区人员每天必须做体温测量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3、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的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总包单位必须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质供应,并保持与园区防控小组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在隔离期间的困难。

    六、加强疫情工地的治安管理

在疫情工地隔离期间,加强工地治安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附件2

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

实施方案

(示范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施工现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管理工作,根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示范文本,请各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编制专项工作方案:

    一、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门组织机构,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

    1、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对本企业所有施工现场防疫工作负全责,要制定本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并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工作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上报园区防控办。

    2、施工现场必须成立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组成,负责对施工现场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随时注意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切断疫情交叉感染和传播途径

    1、在未解除疫情期间,禁止疫情重点地区施工队伍进场。

    2、在未解除疫情期间,禁止工地之间人员的流动调配。

3、在未解除疫情期间,外地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地人员每天必须进行清点和登记。发现工地人员有变化时,项目部要及时向园区防控办报告。各企业每天向园区防控办报告一次工地工人情况。

三、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交叉感染

    1、加强工地围挡建设,工地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并应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2、加强施工现场出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以外人员确需进入施工工地,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接待。加强工地保卫工作,并对出入工地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生活区与施工区在同一场界的,施工人员严禁外出。

    四、改善施工人员居住条件

    1、严禁居住在通风不良的环境里,凡居住在地下室的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搬出。

    2、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保持屋内通风良好。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殊时期内,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可以利用已完工未交用的房屋设施作为宿舍;也可利用已完成结构施工设施作为宿舍,作为宿舍的建筑物内禁止一切施工活动,同时做好消防、保卫工作预案。坚决消灭大通铺,不符合要求的不许施工。

  五、加强工地防疫措施

   1、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工地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工地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作好记录。每天对居住和饮食环境进行两次以上的消毒措施,对餐具要及时进行消毒。

    3、完善施工人员盥洗设施,并配置相应的卫生用品。饭前便后必须洗手。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用餐实施统一管理,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

  5、生活区远离施工区的工地,尽量专车接送施工人员。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必须佩带口罩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来往,防止交叉感染。生活区出入口要设置消毒通道,每出入一次都要进行消毒。

  6、组织好施工人员的文化生活,为施工人员提供电视、书籍及其他娱乐设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了解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及救治办法,排除恐慌心理。发现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教育施工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减少与疫情的接触。

    3、工地一旦发生疫情,必须按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隔离控制工作。

   七、强化领导责任,加强执法监督

    1、各企业必须强化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如果哪个工地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经理及公司主要领导责任。

    2、各企业要加强对所属施工现场的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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