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胡小春:
本局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沪(宝)城管解扣(解封)决字(2024)第180192号《解除扣押(查封)决定书》,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郭玲玲
地址:宝山区宝杨路1941弄16号 联系电话:5644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