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C147号提案的答复_区级提案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C14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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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6-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6-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侯艳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您反映当前职工队伍中存在无责任心、随意跳槽以及小病大治、蹭病假等不诚信行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建议完善企业职工病假管理工作机制以及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您反映的上述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与区卫计委、区经委、区总工会等会办单位共商处置意见;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我局结合大调研工作,先后走访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宝房友宜物业等10余家区内各行业、各类型企业,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同类问题的意见建议。

国家和本市为加强企业职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对疾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和病休假期工资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原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等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职工对自身劳动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强化,职工频繁跳槽、小病大养、甚至无病装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实践中也有相关案例。针对此类情况,从履行工作职能出发,一方面我们将根据企业申请实施劳动仲裁,依法依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结合您的提案,拟从企业、政府、员工三个维度提出如下处置意见。

一是要明确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劳动关系是企业和员工的双向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在企业。当前招工难、留工更难的情况并不鲜见,实践中,本区许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常会采取提供食宿、开展培训、加强关爱,组织联谊活动、畅通沟通渠道等多种形式实施福利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想方设法稳定职工队伍,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这些模式和好的经验做法都值得推广应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收集工作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供其他有需要的企业参考借鉴。关于小病大治蹭病假的问题,病假管理也是企业日常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还需有针对地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明确病假请销假的具体规定,同时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确保制度效力,对一些长期病假的人员也可通过组织健康体检,给予一定医疗保障来核实情况,一旦发现员工虚报病假或伪造病假条等按照规章制度处理。总之,企业还是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通过改进劳动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和完善考核模式等多种手段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二是要强化政府主导的三方协调职能。区、镇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劳动关系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根据代表提案,今年将把当前劳动合同履行中职工队伍稳定方面出现的一些新动向、新情况作为研究课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区企联也将在企业层面通过组织企业沙龙,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汇集企业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系统的趋势分析与研判材料后向上级部门呈报。另外,侯艳代表建议建立区、行业、企业三级企业职工因病医疗期鉴定审核组织,企业建立职工医疗期鉴定审核小组有利于在争议发生时的取证,具体证据效力还需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在区层面,关于具体案件中职工病假方面纠纷,确实存在较大争议的,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中包括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企联等相关单位)集体讨论后,依法作出裁决。

三是要加强员工的组织引导工作。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员工也是重要一方。企业要始终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程序,通过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凝聚、组织凝聚和服务凝聚。区总工会亦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持续、稳定、规范的用工需求:一是结合每年开展的劳动法律宣传讲座活动,加强有关企业职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休假、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本区职工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是通过已建立的区、镇两级劳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劳动关系矛盾相关信息排摸与预警预防等机制,实时掌握企业员工流动和劳资双方的需求情况,及时给与相关企业、职工法律指导和援助。三是加强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通过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平台作用,增强职工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四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充分利用集体协商机制优势,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协调作用。

关于代表提案中提及的其他意见建议,一是建议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企联共同制定实施有关企业员工病假管理的办法,由于职权范围所限,区级层面负责具体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将注重把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呈报上级部门,以供参考决策。二是建议区卫计委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医生开具病假单,我区各医疗机构均对“医疗疾病证明书”的出具有相应规定和管理流程,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2周,慢性疾病不超过1个月,医生在完成诊疗检查全过程后根据病情开具,再由职能科室(如门诊办公室等)审核后,加盖“医疗专用章”后生效。区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出具“医疗疾病证明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作出处罚和责任追究。三是建议企业建立职工离职“推荐信”制度。区企联将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在会员单位中发出倡议,建立与招用职工前单位的联系制度,了解职工基本情况和表现,作为聘用相关依据,根据实施情况推广应用“推荐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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