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山三分公司 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且逾期仍未改正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山三分公司 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且逾期仍未改正

信息来源: 区文化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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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决定
  • 发布日期: 2021-06-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6-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执法大队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执法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文号(决定书)
2120210033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三分公司
处罚日期 2021.6.17
处罚事由 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且逾期仍未改正
处罚依据 应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种类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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