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
处理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机关 |
阜联(上海)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459160194XK |
穆锐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615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32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680853.61元,1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8000.00元,合计32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698853.61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剩余拖欠的32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603737.21元,1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8000.00元,合计32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621737.21元 |
2024.8.6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赛赫杰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MA1GLYXP5X |
穆锐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614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6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234184.87元,8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44500.00元,合计18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378684.8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剩余拖欠的16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206931.04元,8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44500.00元,合计18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351431.04元 |
2024.8.6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赛赫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681012524P |
李泽晨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613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73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1651268.30元,6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62265.86元,合计75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1713534.1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剩余拖欠的73名劳动者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1641495.40元,6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62265.80元,合计75名劳动者,共计人民币:1703761.26元 |
2024.8.12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乐宝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海江路经营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MA1GMJQT8Y |
金永明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020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7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圆肆角贰分(283598.42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7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圆肆角贰分(283598.42元) |
2024.8.14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乐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MA1GNUUT9U |
李雪莹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465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6名劳动者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零陆拾柒圆叁角柒分(186067.3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6名劳动者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零陆拾柒圆叁角柒分(186067.37元) |
2024.8.14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高塔荟(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MACHC7DK5H |
杨玮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872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5名劳动者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零玖拾伍圆肆角陆分(120095.4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5名劳动者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零玖拾伍圆肆角陆分(120095.46元) |
2024.8.14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铮诺特种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7031721249 |
张玉英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230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35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叁仟零肆拾柒圆壹角柒分(1283047.1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35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叁仟零肆拾柒圆壹角柒分(1283047.17元) |
2024.8.15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康达卡勒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07778093754A |
林海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072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名劳动者2024年1月至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零陆圆肆角(6506.4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名劳动者2024年1月至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零陆圆肆角(6506.40元) |
2024.8.16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