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宝城粮油联合发展公司网点委托管理的通知_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组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上海宝城粮油联合发展公司网点委托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0-06-26
【字号
  • 所属类目: 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重组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0-06-26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资〔2020〕18号
  • 发文日期: 2020-06-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宝城粮油联合发展公司现有位于通河新村等处商业网点共3处,房屋建筑面积667.73平方米(见附件)。该网点是原泗塘粮管所动迁而得到的补偿房产,后因泗塘粮管所事转企并入宝城粮油公司,故房产证权利人办为宝城粮油公司。

由于上海宝城粮油公司已经没有在职职工,商业网点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委托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上述网点,租金收入作为新宝山公司的经营收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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