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返还康宁加油站地块土地
出让金区分成部分的函
宝山区财政局:
庙行镇康宁路西侧加油站地块〔11013街道0005街坊P1宗地〕已于2017年9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宝规土(2017)出让合同第20号(1.0版)〕,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2398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捌万元整)。上海康宁石油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0日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成本已清算完毕。为更好地推动康宁路加油站地块转型升级、促进庙行经济发展,现特向贵局提出,返回庙行镇康宁路西侧加油站地块土地出让金区分成部分。
请予以支持,为感!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