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宝山区2020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月浦镇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要求及任务安排,继续深化“精彩社区,美好生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综合统筹作用,有效整合各部门计划安排和资源,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科学有序实施。特制定月浦镇2020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的美好家园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让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
二、主要任务
(一)市重点工作
统筹推进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配合区住房保障局统筹推进4个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牵头部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配合部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完成1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配合单位:房管所、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完成1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牵头单位:村建办,配合单位:项管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探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1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牵头部门:房管所,配合部门: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引导推进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并完成成功案例报告。(牵头部门:房管所,配合部门: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改进物业服务行业窗口形象。完成7个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
加强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物业公司)
推动符合条件小区组建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强化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推进业委会换届改选工作。100%完成应换届改选的业委会启动换届改选。(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牵头单位:组织科,配合单位: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成员100%兼任业委会成员。(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改造。完成2栋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改造。(牵头部门:安管所,配合部门:社区办、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44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加装远程安全监测模块。对部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加装远程安全监测模块。(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推行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投放点)。完成84个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投放点),提升分类实效,全面实现达标示范。(牵头部门:市容办,配合部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
试点推进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居民委员会设立物业环境专业委员会比例达100%。(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
深化“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为解决居民迫切关注的急、难、愁问题,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开展“精彩社区 美好生活”创建活动。2020年计划实施8个小区的住宅修缮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配合单位:村建办、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创建6个示范小区(奖励30万元/小区)(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镇项管部)
业委会规范运作。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不低于75%。(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充分发挥“社区通”作用。充分发挥“社区通”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物业之窗”“业委连线”版块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和处置居民提出的问题。(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积极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引入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微更新、社区公共空间营造,扩大居民参与,加强自治共治,改善社区环境。(牵头单位:社区办,配合单位:房管所、居委党支部、居委会等)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和引领。加强党建引领,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牵头单位:组织科,配合单位:社区办、居委党总支)
加强维修资金监管,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推行维修资金第三方代理记账。对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委托第三方进行代理记账,完成剩余1个小区,委托率达100%。(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业委会、物业公司)
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电梯加装工作完成3台,新增9台。(牵头单位:房管所,配合单位: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各部门、单位及居民区履行相关职责,充分认识实施“美丽家园”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抓好推进和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上下结合、四治一体,完善治理架构,使“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更贴合小区实际,符合居民需求,解决小区实际困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绩效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单位评先选优相挂钩,确保各项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实施步骤
依据“锁定目标,分解任务,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一验收”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0年1月至4月)。编制实施意见及分解工作内容,研究实施意见及步骤,细化具体措施,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启动工作。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和操作办法,并组织宣传、培训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各相关单位按分工原则、职责清单和方案、计划,全面推进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对照今年的任务对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总结;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和工作总结,迎接区考核。
附件:《月浦镇2020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月浦镇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
(共印55份)
项目 |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目标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分 |
备注 |
一、市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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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
配合区住房保障局统筹推进4个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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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
完成1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 |
房管所、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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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 |
完成1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
村建办 |
项管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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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
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1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
房管所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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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推进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
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并完成一个成功案例报告。 |
房管所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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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物业服务行业窗口形象 |
完成7个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 |
房管所 |
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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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 |
房管所 |
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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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符合条件小区组建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 |
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强化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 |
社区办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
|
|
一、市重点工作 |
|
推进业委会换届改选工作 |
100%完成应换届改选的业委会启动换届改选。 |
社区办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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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 |
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
组织科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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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 |
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成员100%兼任业委会成员。 |
社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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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改造 |
完成2栋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改造。 |
安管所 |
社区办、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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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
完成44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
市场监管所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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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加装远程安全监测模块 |
对部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加装远程安全监测模块。 |
市场监管所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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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投放点) |
完成84个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投放点),提升分类实效,全面实现达标示范。 |
市容办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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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推进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 |
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居民委员会设立物业环境专业委员会比例达100%。 |
社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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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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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美丽家园”创建活动。 |
2020年计划实施8个小区的住宅修缮改造工程。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 |
村建办、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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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6个示范小区(奖励30万元/小区)。 |
社区办 |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成员相关单位、镇项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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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规范运作 |
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不低于75%。 |
房管所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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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社区通”作用。 |
充分发挥“社区通”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物业之窗”“业委连线”版块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和处置居民提出的问题。 |
社区办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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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
积极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引入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微更新、社区公共空间营造,扩大居民参与,加强自治共治,改善社区环境。 |
社区办 |
房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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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和引领。 |
加强党建引领,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 |
组织科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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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推行维修资金第三方代理记账。 |
对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委托第三方进行代理记账,商品房小区委托率累计达80%,至2020年委托率达100%。 |
房管所 |
居委党总支、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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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电梯加装工作完成3台 新增9台。 |
房管所 |
社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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