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
宝农委〔2020〕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山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年)》,至2035年全区养殖水域滩涂面积稳定在0.09万亩。
二、要加快推进全区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生态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对规划保留的养殖水域,实行严格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四、要进一步对纳入规划的养殖水域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逐步实现水产养殖基地集约化生产和智能化管理。按照生态、绿色、健康的要求,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实现都市现代水产业绿色发展。
请会同罗泾镇、罗店镇,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特此批复。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