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居委会工作的意见
各居委会、各科室(条线):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健全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委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度
居委会全年无休,实行工作错时、节假日值班轮休制、电话公开、预约服务,在第一时间应对、处理各类居民需求。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中午11:30-13:00安排值班;下午13:00至17:00;晚上18:00-20:00安排值班。节假日值班轮休居委会不关门,预约服务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公布的电话或QQ号等联系方式,根据居民提前预约内容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二、建立“三五工作法”制度
居委会干部要切实做到“五必访”、“五必知”、“五必做”,即“新进户必访,大病重病必访,高龄独居老人必访,申请低保人员必访,劳模、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必访;弱势家庭情况必知,群体矛盾、不稳定因素必知,社区人才资源情况必知,影响社区环境的突出问题必知,社区家庭婚育情况必知;促进安全、稳定、团结的事必做,帮助居民排忧解难的事必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事必做,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事必做,提升社区人文环境的事必做。
三、完善巡查和访问制度
居委会干部要分片包块,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在小区进行巡查,每年要上门走访小区每户家庭一次,深入到块、组、楼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居民事务,强化源头预防和及时就地调解社区矛盾,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居民所求、所需及时回应、及时处置、及时答复,有效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巡查时保持居委会不断岗。居委会每年要不少于二次走访和联系驻区单位,加强交流沟通,开展共建共治活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四、健全居委会会议制度
1、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向居民或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规范居委会例会制度。居委会应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沟通居民区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
3、健全专题会议制度。居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汇总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区的矛盾和问题,引导居民开展民主自治。
五、规范居委活动室制度
居委活动室作为社区综合活动室,要倡导一室多用。居委会要加强对活动室的有效管理,活动内容不能单一,要体现丰富性和多样性。活动室使用上可以错时安排,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和各类活动需求,列出每月或每周相对固定的活动室使用安排表,做好活动室登记记录,满足各种会议和活动需要,提高使用效率。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宝友街[2008]6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居委会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宝友街[2012]33号)同时废止。
宝山区人民政府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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