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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人民政府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和规范居委会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 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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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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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宝友街〔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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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人民政府友谊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和规范居委会工作的意见
  
  各居委会、各科室(条线):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健全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委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度
  居委会全年无休,实行工作错时、节假日值班轮休制、电话公开、预约服务,在第一时间应对、处理各类居民需求。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中午11:30-13:00安排值班;下午13:00至17:00;晚上18:00-20:00安排值班。节假日值班轮休居委会不关门,预约服务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公布的电话或QQ号等联系方式,根据居民提前预约内容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二、建立“三五工作法”制度
  居委会干部要切实做到“五必访”、“五必知”、“五必做”,即“新进户必访,大病重病必访,高龄独居老人必访,申请低保人员必访,劳模、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必访;弱势家庭情况必知,群体矛盾、不稳定因素必知,社区人才资源情况必知,影响社区环境的突出问题必知,社区家庭婚育情况必知;促进安全、稳定、团结的事必做,帮助居民排忧解难的事必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事必做,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事必做,提升社区人文环境的事必做。
  三、完善巡查和访问制度
  居委会干部要分片包块,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在小区进行巡查,每年要上门走访小区每户家庭一次,深入到块、组、楼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居民事务,强化源头预防和及时就地调解社区矛盾,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居民所求、所需及时回应、及时处置、及时答复,有效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巡查时保持居委会不断岗。居委会每年要不少于二次走访和联系驻区单位,加强交流沟通,开展共建共治活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四、健全居委会会议制度
  1、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向居民或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规范居委会例会制度。居委会应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沟通居民区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
  3、健全专题会议制度。居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汇总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区的矛盾和问题,引导居民开展民主自治。
  五、规范居委活动室制度
  居委活动室作为社区综合活动室,要倡导一室多用。居委会要加强对活动室的有效管理,活动内容不能单一,要体现丰富性和多样性。活动室使用上可以错时安排,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和各类活动需求,列出每月或每周相对固定的活动室使用安排表,做好活动室登记记录,满足各种会议和活动需要,提高使用效率。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宝友街[2008]6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居委会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宝友街[2012]33号)同时废止。
  
宝山区人民政府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2日

  
  
  
  抄送:宝山区民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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