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罗泾镇人民政府因建设罗泾镇区(BSPO-1701单元)02-03、02-04动迁安置房地块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19〕319号文批准,征收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东汤生产队1413平方米、西汤生产队46536.5平方米、张家生产队2301.9平方米,农用地合计50251.4平方米。按罗泾镇人民政府计算的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总人数,并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共计42名。
经协商,由罗泾镇人民政府负责按《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文和宝山区有关规定,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方案及人数已于2019年8月6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现申请核定办理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准予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函告,请予以核定。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