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通用钢结构有限公司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0〕81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通用钢结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631764525P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江宝国 |
处罚事由 |
上海通用钢结构有限公司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处罚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通用钢结构有限公司二项违法行为别分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