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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2024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情况反馈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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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林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1-03
  • 发文字号: 宝绿容〔2024〕159号
  • 发文日期: 2024-12-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宝山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切实加强公益林的养护管理,巩固造林成果,切实提高林地养护水平和森林质量,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的效益,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和优化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2128号)和《关于印发<2022-2024年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补充意见>3个文件的通知》(宝绿容〔202458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相关镇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进行2024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如下:

一、考核组成员单位

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宝山区财政局

二、考核对象

考核检查对象是杨行镇、月浦镇、罗泾镇、罗店镇、顾村镇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小班。生态公益林养护外业考核主要按照《2024年上海市林长制工作考评办法》(沪林长办〔20248号)的要求进行。所有生态补偿公益林外业检查已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于上、下半年林长制考核中完成检查。

三、考核内容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各相关镇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二)工作考核

2024年各相关镇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自查情况及2024年公益林抚育地块落实情况,巡护日志记录和养护日志记录等生态补偿工作相关档案材料。

(三)养护质量

生态公益林养护外业考核。按照《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和《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和评分。外业考核得分将根据整改完成情况,结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各镇上、下半年林长制考核中林业工作实效的平均分按《2024年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计分表》中公益林养护质量分值进行折算。

四、检查考核总体情况

(一)综合考评情况

经综合考评,各镇2024年度公益林生态补偿得分如下:顾村镇93.40分、杨行镇93.31分、月浦镇88.04分、罗店镇85.66分、罗泾镇83.02分。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共下拨2551.1819万元,其中农用地上公益林的土地流转费1400/·年,计1247.2936万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上公益林养护费1300/·年,计1303.8883万元。

经检查,各相关镇公益林的土地流转费及公益林养护费已下拨各村养护主体,对公益林的土地流转费及公益林养护费下拨情况已作出公示。同时我区已制定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办法,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考核情况

自本区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和考核细则以来,各相关镇公益林管护工作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明确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

各相关镇均明确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均出台了镇公益林生态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一年四次定期考核机制,强化了养护单位工作责任制,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2、抚育任务落实

根据《关于下达宝山区2023年生态公益林抚育建设计划的通知》(宝林长办〔20233号)及《关于下达宝山区2024年林业建设任务的通知》(宝林长办〔20241号)文件要求,我区明确了开放休闲林地、公益林抚育、公益林基础设施等公益林管护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2023年下达公益林抚育任务3000.566亩,2024年下达公益林抚育任务1501亩,其中2023年林地抚育项目已基本完工,2024年林地抚育项目已全部落实抚育地块并形成项目。

3.各相关镇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自查情况

经检查,各相关镇按要求组织开展养护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核拨养护经费。同时,做好了巡护日志记录和养护日志记录等生态补偿工作相关档案材料。

(四)养护质量

从今年检查情况看,本年度各镇公益林养护意识有所提高,各项工作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各镇能认真抓好日常的林业养护工作,包括有害生物防治,林木抚育保持公益林合理的郁闭度,及时清除一枝黄花等恶性杂草,清理林间堆放的垃圾和修剪的枝条,及时清除和制止林间乱垦种,确保了公益林的持续健康生长。

(五)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考核,发现了各相关镇公益林养护质量和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罗泾、罗店两镇存在违法毁林现象(中央环保督察通报)。

二是部分林地存在死株、林窗等现象。多种因素可导致林木死亡,养护单位应从中找出原因,保证林木成活率达标。部分林地还存在林窗、缺株问题,此类事件各镇均有分布,需对此问题重视并进行适时补植。

三是部分林地内倾倒垃圾现象。养护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控,组织人员对林地内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林地内的环境整洁。同时,林地内的枯枝、断桩等森林火灾隐患,也应及时清理。

四是部分林地内存在恶性杂草。养护单位在缺乏周期性养护清理的情况下,恶性杂草容易迅速成长,生长旺季时更是如此。各镇应当在日常的养护中保护林下更新层,控制杂草高度,发现恶性杂草进行及时清理,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五、整改情况

第三方技术单位检查发现林地养护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下发至各镇,各镇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均已完成了整改工作。罗泾镇民众村非法毁林地块,已由罗泾镇完成公益林生态修复工作。罗店镇四方村公益林由罗店镇完成补植、清理、竖公示牌等整改工作。

六、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完善公益林养护机制

各相关镇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养护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措施;加强生态补偿工作在干部群众中的宣传;及时做好公益林管护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

(二)提高公益林养护质量

一是各镇需要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林地养护,全面推行市场化养护工作。从考核情况来看,顾村、杨行两镇实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公益林养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月浦镇实行市场化养护程度较低,总体养护成效一般。二是各镇需进一步排摸本镇公益林现状,加强林地抚育及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调节林地郁闭度,促进林木持续健康生长。三是各镇应结合林长制林地专业巡查工作,落实巡查队伍及人员,制定林地巡查方案,进一步做好公益林日常巡护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并处理乱倾倒垃圾、乱搭乱建、林木缺失倒伏、失管失养等现象。

(三)加强检查考核

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我区纳入生态补偿公益林进行全面养护检查,奖优罚劣,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各相关镇要对各村和养护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养护资金下拨金额与养护质量挂钩,同时确保专款专用,真正发挥生态补偿资金的效益。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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