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域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沪宝 )应急罚〔 2020 〕91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上海域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000786280912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丁国安 |
处罚事由 |
2020年8月26日,执法人员赴南蕰藻路康宁路东北角场北搅拌厂、水灰厂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安全检查,经现场检查及询问约谈,发现该单位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对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培训时间少于24学时)。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域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 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