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_本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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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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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力度,认真落实《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府“二高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工作目标,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为驱动,以信息化利用、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提高公开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提高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透明度。
  (一)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推动区政府及部门预算向社会主动公开,加大区级专项资金主动公开的范围,重点是推进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民生支出为重点,规范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定期公告制度。稳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信息公开前期准备工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委等负责)
  (二)深化审计公开,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在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基础上,适时向社会公开部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区审计局牵头)
  (三)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区建设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监察局、区安全监管局等负责)
  (四)进一步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有关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线路规划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的公开征询或信息发布等工作。结合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清理结果。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政府法制办、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卫生局等负责)
  (五)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总体经营情况统计,主要区属经营性国有企业主业目录、主要经济指标。(区国资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六)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稳步推进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分类、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逐步完善社会捐助公开制度,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等情况。(区审改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宝山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七)加强城市运行管理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区应急管理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统计局等负责)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拓宽申请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收费制度。建立健全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会商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负责)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根据《条例》、《规定》有关要求,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进行完善,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修订完善答复参考文书,明确基本要件,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
  (三)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发现会商机制。加强协商会审,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处理好研究课题类、历史信息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申请。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配合)
  三、加快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基础好的优势,加快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信息化进程,统筹规划,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获取便捷性。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各街镇园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各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加强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创新公开渠道,尝试开展手机短信(彩信)群发、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知情知政。(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负责)
  (三)探索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调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与市政府信息平台系统对接工作,推进政府信息日常工作数据共享。(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配合)
  四、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性。(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负责)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在公务员培训体系中的比重,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执法培训。(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务员局等负责)
  (三)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加强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促进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分类细化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负责)
  (四)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各类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村)委会等,加强公共信息查阅点、基层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点等示范点建设,采取区镇协作、重点联系、培育典型等形式,进一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有条件、基础好的基层单位提升工作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在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依法推进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五、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增强工作推动力,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强化分类指导机制。完善工作例会制度,促进面上工作的多方联动。(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负责)
  (二)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社会评议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家咨询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坚持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新闻办等负责)
  (三)加强过程性监督。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或薄弱环节,通过月度排行、季度通报、专项抽查等手段,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公开质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对面上政府信息公开发现的有关依法行政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投诉举报处理规程,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予以妥善回应。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新闻办、区网宣办等负责)
  (四)强化年度考核评估。贯彻《条例》要求,加强考核评估工作,增强考核评估的权威性,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优化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各个方面纳入考核范畴。深化考核评估的理念、方法和途径,充分考虑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差异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等负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今年6月20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开工作不断提高。

  附件: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项重点任务

   附件

2011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项重点任务

  

序号

工作条目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任务要求

1

加大规划计划公开

1、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3、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2

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

1、政府预决算报告

2、财政专项资金

3、部门预算

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7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3

加大审计公开

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计整改报告

4、审计结果公开

区审计局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4

加大政府采购公开

1、政策法规

2、采购公告

3、中标公告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区财政局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5

加大工程招投标公开

1、政策法规

1、招标公告

2、中标结果

区建设交通委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6

加大公职人员招考公开

1、招聘公告

2、录用公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7

加大土地管理、房屋拆迁补偿公开

1、土地管理

2、房屋拆迁管理

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8

加大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民生信息的公开

1、招生入学

2、医疗卫生

3、就业保障

4三农服务

1)新农村建设政策

2)支农惠农资金公开政策

3)农村村庄改造

4)农业执法

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委

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整合、更新及链接

9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1、整合专栏内容,突出重点栏目,增强便民性

2、加强内容保障,规范信息报送,提高信息质量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各相关单位

6月上旬完成信息公开专栏改版

10

加大信息公开更新备案检查工作

1、定期检查通报各单位信息更新备案情况

2、定期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信息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门户网站

全年3期工作通报,6月底前形成第1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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