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2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下属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区监察大队”),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应急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区监察大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应急局及区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343.72万元,其中区应急局本部1500.89万元,区监察大队842.83万元。
根据区应急局及区监察大队提供的2020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2020年局本部收入总额1341.97万元,支出总额1184.67万元,年初项目结转70.32万元,至2020年末累计结转227.62万元;非税收入916.59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区监察大队收入总额791.47万元,支出总额791.47万元,当年结余和2020年末累计结余均为零。
审计结果表明,区应急局及区监察大队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决算(草案)与实际执行数基本一致,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区应急局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应急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台账记录、实物管理和固定资产账会计核算均由财务人员一人兼任,与规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应急局将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不相容职务实行分离,规范内部控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应急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已增加人员、调整岗位,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两个职务已分离。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应急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