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庙行应急中心”用于引资引税招商载体的函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宝山区庙行镇“庙行应急中心”项目位于南蕰藻路669号,用地面积2996平方米,建筑面积地面6层7531平方米,地下车库1层119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公共设施用房,项目于2015年 5月竣工,2018年5月办理产权证,权利人为庙行镇人民政府。
依据国家大力倡导土地、建筑节约集约利用,探索促进城乡建设发展,盘活存量建筑设施,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土地建筑精准盘活,提高经济密度”的工作要求,我镇同意将“庙行应急中心”闲置地面建筑用于总部经济招商,招大引强引育,经测算,该建筑设施年税收可达3000多万元。
鉴于该项目未来对宝山庙行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充分利用、产业升级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贡献和影响,为切实加强后续资产管理,支持我镇的经济建设的发展,特此向贵局提出“庙行应急中心”用于引资引税招商载体。
特致此函,请予支持为感!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