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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罗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更换法人和理事会成员的批复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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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9-11-29
  • 发文字号: 泾府〔2019〕81号
  • 发文日期: 2019-11-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上海罗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上海罗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更换法人和理事会成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更换上海罗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法人和理事会成员。法人由喻乃国变更为钱小琴。业务范围为:规范辖区内社区工作者劳动用工、薪酬管理、培训发展等;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公共事务并承接委托的服务项目。

    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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