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罗泾镇《关于政府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有关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进一步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惠民生,促进提升区域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完善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等需要,统筹安排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预算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原则。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预算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编制范围
(一)各行政、参公、事业单位。
(二)各有关公司。
(三)与镇财政有零拨关系的其他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一)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定额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支出是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类、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补贴类、基本建设类、扶持企业发展类和政府债券类等专项资金。
(三)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宝山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宝山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规定,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五、编制要求
(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聚焦保障重点支出。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重点聚焦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支持民生持续改善,加快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聚焦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聚焦支持“两网”、“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政府继续带头过紧日子,各单位要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改进会议和培训等形式,从严控制宣传片制作以及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2021年继续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分项和总量,不超过2020年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实行总量控制。除基本民生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在2020年年初预算基础上一律压减10%。
(二)着力强化零基预算,规范完善预算编制
一是打破“基数”依赖。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下属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突出保障重点,切实打破和摆脱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着力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要建立健全部门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于支出内容基本保持不变的项目支出,连续几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按照执行数编制预算。并严格控制预算规模,一般不得新增项目。
二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各单位要落实好预算编制责任主体的职责,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步考虑、同步编制,切实细化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分类和具体项目设置,使预算项目设置更好体现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安排。要按照分三级细化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根据支出的具体用途,准确使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涉及多个经济分类支出项目的,必须细化至三级明细。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支出预算调整
一是严格按批准的预算组织执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依规执行。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预算执行时,认真对照年初预算,据实列支,并按规定调整正确使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严格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
二是规范支出预算调剂和追加。各单位不得自行将不同科目、项目之间的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从严把关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事项,除政策性因素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部门预算不作追加。执行中确需调整追加的,新增支出需求首先通过调整部门和单位支出结构解决,其次按照“厉行节约、合理保障”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
(四)推进预算综合管理,统筹盘活财政资金
一是加强收入和资产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加强事业收入的组织,强化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等其他资金来源的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形成各类资金联动合力,确保各项事业发展总体投入力度。要严格新增资产的配置,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021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资产,确需的首先在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时上缴统筹用于改善民生。要按照提高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要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有效减少财政资金结转沉淀。上年末财政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从严控制下年度项目支出规模。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宝山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应结合部门职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实现项目预算、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全覆盖。持续深化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跟踪管理质效,重点选择反映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大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本单位的预算信息。同时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代表本单位履职特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绩效目标信息随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增强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部门预算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各预算单位上报经审核的部门预算建议数(一上)、《“三公”经费预算表》。
10月15日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一下)下达给各预算单位。
10月30日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镇财政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编制正式部门预算报送镇财政所(二上)。
11月25日前,镇财政所完成2021年预算初步方案,报镇政府审查。
12月上旬,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初步审查。
在镇人代会批准财政预算(草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镇财政所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二)上报资料要求
1、《部门预算表》经系统上报镇财政所,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镇财政所。
2、《“三公”经费预算表》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镇财政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