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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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今年以来,宝山区教育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5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在深化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制发政府公文类信息7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70条,公文主动公开率100%我局今年共制发党政混合信息1条,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1所有公文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发布,并上传PDF文本供下载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8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2件同意公开申请人所要求提供的信息,所有办结事项无行政复议、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发布管理

今年,我局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政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专区的功能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公报内容

1.集成式发布

今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标准,按照《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府办202320号)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的部署为了提升政策发布的显示度、政策获取的便利化和政策运用的精准性,按照去重互补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进一步整合,完成集成式发布文件22件。

2.新增阅办联动功能

目前,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已新增阅办联动功能,我局在发布政策文件时在文件标题处增设字图标,点击后跳转到办事页面,帮助群众提升办事效率,目前已实现阅办联动的文件共上线4

3.政策解读丰富优质

我局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集中呈现严格执行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6并设置了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双向跳转链接,确保群众了解政策时易获取、能看懂。解读方式丰富多元,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通过一图读懂、政策问答、热线回复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如对于各个学段的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做出了详尽的政策问答,通过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区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此外《宝山区陶行知教育创新发展优秀人才激励办法》利用一图读懂进行全面解读同时还增加了视频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栏目架构,细化细分目录,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供教育领域标准化应用,规范链接本局一网通办业务平台从而方便市民查询各项政策,了解民生热点问题如年度学籍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标准、时间节点所应提交的材料等指南类信息。

监督规范流程

我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程序,坚持政府信息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全量、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率为100%,并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3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区教育局将继续对照市、区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根据自身存在的不足,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推进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文件制定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且进一步完善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

(二)完善教育特色专栏。网站增加能反映区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的专栏,设立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相关服务资源,方便用户获取各类教育信息

)提升民政互动。各科室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开展网上调查,并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部门对接,主动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反馈调查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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