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庙行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2025年庙行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2025年庙行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5年庙行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打造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助力产城相融、水城相依、人文善治、和谐宜居的品质庙行建设。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聚焦庙行深化建设“四个城区”精品样本,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品质新城情况等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发布涉提振消费、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领域信息;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财政信息等公开发布。(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办理时限管理,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牵头单位:镇司法所;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3.提升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质效,注重办理过程中主动跨前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公开办理矛盾;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有效降低行政纠错率。(牵头单位:镇司法所;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
4.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应当组织听取公众意见,听取意见的对象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听取意见的途径应当具有开放性、便利性。(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5.落实《关于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名称、设立依据、专项管理制度等,强化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全过程管理,健全专家参与行政决策的保障和激励措施;支持专家独立发表意见。(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6.结合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活动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三、全面提升政策公开服务能级
(一)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7.完善政策在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全流程的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确保“应解读、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8.探索多元参与机制。深化“政社合作”,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依托“一网通办”“社区通”等线上载体,采用相适应的解读要素和形式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以及问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开展贴近企业、贴近群众的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每份政策文件应当采取至少3种以上不同解读方式。(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深化政策库共建、共享、共用
9.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文件制发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四、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10.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应当全量、主动公开,并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11.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2.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结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持续抓好本区域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推动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区)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建设
13.加强与重要新闻媒体、社会媒体的联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信息源头更新和报送机制。针对外籍和外企的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等事项,围绕综合咨询、营商环境、文旅体育、消费购物等板块内容,对标对表、主动拓源,积极开展信源报送工作。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五、全面兜牢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4.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工等政务公开通识培训。通过现场会、信息专报等形式,加强对优秀案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15.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16.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订我镇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附件:2025年庙行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附件:
2025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重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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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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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焦庙行深化建设“四个城区”精品样本,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品质新城情况等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及时发布涉提振消费、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领域信息;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财政信息等公开发布。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二)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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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办理时限管理,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
牵头单位:镇司法所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3 |
提升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质效,注重办理过程中主动跨前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公开办理矛盾;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有效降低行政纠错率。 |
牵头单位:镇司法所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二、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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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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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应当组织听取公众意见,听取意见的对象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听取意见的途径应当具有开放性、便利性。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5 |
落实《关于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名称、设立依据、专项管理制度等,强化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全过程管理,健全专家参与行政决策的保障和激励措施;支持专家独立发表意见。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二)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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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合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活动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8月 |
三、全面提升政策公开服务能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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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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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政策在草案征询、公开发布、实施落地等全流程的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确保“应解读、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8 |
探索多元参与机制。深化“政社合作”,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依托“一网通办”“社区通”等线上载体,采用相适应的解读要素和形式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以及问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开展贴近企业、贴近群众的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每份政策文件应当采取至少3种以上不同解读方式。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二)深化政策库共建、共享、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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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文件制发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于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四、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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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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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应当全量、主动公开,并通过OA备案系统实时推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
镇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 |
全年 |
11 |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二)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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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结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持续抓好本区域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推动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配合单位:各村、居民区 |
全年 |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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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与重要新闻媒体、社会媒体的联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信息源头更新和报送机制。针对外籍和外企的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等事项,围绕综合咨询、营商环境、文旅体育、消费购物等板块内容,对标对表、主动拓源,积极开展信源报送工作。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五、全面兜牢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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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工等政务公开通识培训。通过现场会、信息专报等形式,加强对优秀案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15 |
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 |
镇党政办 |
10月底前 |
16 |
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订我镇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
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