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增加
上大急救分站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上海市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增加上大急救分站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1.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
2. 拟增加上大急救分站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1058号
3. 机构类别:急救中心
4. 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 /中医科;急诊科专业
5. 服务对象:社会
二、公示时限:2024年12月23日至 2024年12月27日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四、联系电话:33796355。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