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顾村镇中铁建青秀苑第一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宝府〔2019〕186号    
发文时间: 2019-10-14 17:4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0-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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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业务〔2019〕4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中铁建青秀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潘泾路,南至宝安公路,西至宝荻路,北至苏家浜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宝荻路500弄58号1层;宝荻路500弄59号1层。活动用房设在宝荻路500弄41号;宝荻路500弄45号1—2层;宝荻路500弄49号1层;宝荻路500弄60—62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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