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制订的《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总体方案》的通知_宝府办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制订的《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5-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宝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10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9〕27号
  • 发文日期: 2019-05-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体育局制订的《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总体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55


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总体方案

 

为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宝山区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展示宝山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定于20193月至11月举办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

一、指导思想

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以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健康
宗旨,以活力宝山、乐享体育为主题,力争为全区市民打造一个全民参与的体育嘉年华,为各单位、部门搭建一个展示组织文化的体育舞台,进一步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激发市民体育参与热情,促进市民健康水平提升,为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增辉添彩。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区运会”)组织委员会。

(一)名誉主任

区委书记                      

区委副书记、区长            范少军

(二)主任

副区长                      陈筱洁

(三)副主任

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教育局局长                杨遇霖

区体育局局长                  

(四)秘书长

区体育局局长                  

(五)副秘书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燕萍

区体育局副局长                

区体育局副局长              陆体金

区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陈泰丰

(六)委员

宝山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综合组、宣传组、活动组、竞赛组、保障组五个工作部门。

1.综合组

 长: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

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体育局相关同志

1)负责传达和贯彻区委、区府对区运会的各项要求;

2)制订综合部工作节点目标及流程;

3)负责组委会各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

4)负责协调、督查各部门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5)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及组委会召开的会议记录;

6)负责起草请示、报告等文件以及整个区运会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组委会邀请来宾、接待工作;

8)负责组委会各部门所需物品的采购审批;

9)制作区运会开幕式节目单;

10)负责组委会印章、保管和使用;

11)根据需要对各部工作人员的临时调配安排。

2.宣传组

 长: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

副组长:区政府新闻办、宝山电视台、宝山报政府门户网站、区体育局相关同志

1)制定区运会总体宣传方案以及工作节点目标及流程;

2)负责区运会会标、会旗、吉祥物、宣传海报的印制,宣传口号的拟定、下发;

3负责区运会各项大型系列活动及竞赛比赛的宣传报道;

4)负责开、闭幕式的环境宣传布置工作;

5)负责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及光荣册的编印;

6)负责邀请市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和向市区新闻媒体组稿、发放工作;

7)运动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摄影、录像工作;

8)负责区运会期间的简报、领导讲话稿、总结材料等撰写工作。

3.活动组

 长: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相关负责同志

副组长: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相关同志

1)开幕式、闭幕式方案策划、设计;

2)制定大型活动部工作节点目标及流程;

3)开幕式大型群众体育展示的策划、设计、实施(训练、合练、彩排等各项工作);

4)开幕式会场的环境布置的总体设计;

5)各系列大型活动的总体策划和实施。

4.竞赛组

 长:区体育局、区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

副组长: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相关同志

1)负责区运会各项赛事活动工作;

2)起草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项竞赛规程;

3)制定竞赛部工作节点目标及流程;

4)负责受理运动会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工作;

5)负责运动会的总秩序册的编制工作;

6)负责区运会优秀组织奖、优秀赛事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及奖牌的定制;

7)负责组建各单项竞委会、落实各竞赛项目裁判长;

8)负责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9)负责运动会各项比赛的日程、地点的总体安排;

10)负责对各竞委会竞赛工作实施进展、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对裁判队伍的组织、学习工作;

12)负责闭幕式的发奖工作。

5.保障组

 长: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

副部长: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相关同志

1)编制运动会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

2)审核监督区运会的经费使用;

3)制订区运会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

4)区运会期间的各项物品采购工作;

5)负责区运会期间各项活动的保卫工作;

6)制定开、闭幕式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区运会期间大型系列活动的医疗救护、交通、治安、消防、保卫等工作的联系、检查、落实。

三、具体安排

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从20193月开始至11月结束,历时九个月,由开幕式、体育比赛(展示)活动、群体先进评比活动、闭幕式四项内容组成。

(一)开幕式

拟于20195月底在宝山体育中心篮球馆举行。开幕式时长不超过1小时,开幕式方案、导演团队采用向社会招标的形式,力求创新、精彩、节俭,突出宝山特色。开幕式将优秀健身团队展示与市民互动参与相结合,集中展览宝山体育的发展成果,集中展现宝山市民的精神风貌,集中展示宝山城市的生机活力,凝心聚力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

(二)体育比赛(展示)活动

1.参赛对象:凡在宝山区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的身体健康的市民,包括高校、驻区部队、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均可报名参赛。

2.组别设置:设青少年组和成人组。青少年组为宝山区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校、技校等。成人组为宝山区各委办局、街镇园区、企事业、驻区部队、金融单位、高校。

3.项目设置:

1)青少年组按2019年宝山区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计划的项目进行。

2)成年组共分四大系列赛,分别为街镇园区系列赛、区级机关系列赛、企业部队高校系列赛、市民社区系列赛。其中市民社区系列赛分成六大类赛事品牌特色类、阳少年类、青年社区、家庭亲子类、园区职工类、达人展示类),共设25个类别,分别为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广播操、体育舞蹈、健身气功、路跑(定向)、飞镖、钓鱼、健身操(舞)、传统武术、棋牌、门球、拔河、绳毽、彩弹射击、电竞、拳击、跆拳道等。

区运会设代表团。街镇园区代表团,街镇代表团参赛项目至少10项,园区代表团参赛项目至少6项,其中篮球、路跑(定向)、广播操为必报项目,并承办一个项目以上的区级赛事。各委办局、企事业、驻区部队、金融高校等单位设代表团,参赛项目至少6项。

4.竞赛办法:

1)街镇园区系列赛、区级机关系列赛、企业部队高校系列赛:由街镇园区)、委办局、高校、驻区部队、部属市属区属企业、民营企业和金融单位组团,以代表团名义报名参加所属系列赛。

2)市民系列赛: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或活动办法公布的报名要求和方式,以自主报名为主。

(三)评选活动

1.评选宝山区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次评选表彰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我区开展的第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全面总结表彰五年来宝山区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成果,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将以区府名义评选20142018年度宝山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和条件:

对象:一是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二是各体育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三是体育运动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四是体育健身企业等社会和市场力量;五是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

条件:一是四个意识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三是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效果显著;四是工作成绩显著,在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和条件:

对象:一是积极参加全民健身的优秀代表人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专、兼职群众体育工作者;二是各类学校体育教师、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户外活动营地工作人员;三是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团队骨干;四是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条件:一是四个意识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成绩显著,在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四是热爱全民健身事业,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身体力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五是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本行业、本部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2.评选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优秀赛事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表彰在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以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的名义评选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优秀赛事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和条件:

对象:承办区运会各比赛项目的单位,组织参加本届区运会的各参赛代表团和有关单位。

条件:一是按《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要求进行评选;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本届运动会比赛和活动,群众参与率高,在本届动会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和声誉的;三是凡是代表团有弄虚作假违反体育道德和社会公德等严重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的均取消评选资格。

优秀赛事奖评选对象和条件:

对象:承办或协办本届运动会赛事活动的相关单位

条件:一是积极协助做好竞赛组织与服务保障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认真执行《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做到竞赛组织高效规范,抽签编排公正合理,成绩公布及时准确,场地器材安全标准,后勤保障妥善到位,圆满完成比赛任务;三是按照《裁判员守则》要求,加强裁判员队伍思想教育加强裁判员赛前培训学习比赛时裁判员服装整齐精神饱满认真执行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临场判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好申诉和突发事件,没有发生严重的错判漏判;四是经费筹措有力,使用合理,遵守财务制度,不铺张浪费;五是赛事宣传氛围良好观众文明观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对象和条件

对象:宝山区第四届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和参赛单位;各参赛运动员、裁判员。

1)代表团的评选条件:

一是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竞赛原则,加强对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讲风格、顾大局;二是代表团所属运动队或运动员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无故罢赛弃赛等受到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等严重违纪的,均取消评选资格;三是能够展示本行业或本系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体育竞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2)运动员、裁判员评选条件:

一是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二是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积极进取,顽强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三是裁判员在执裁时应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四是遵守杜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讲和谐;五是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保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3.设立区运会比赛榜

本届区运会将淡化名次概念、淡化锦标意识,按照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健康的办赛宗旨,设参赛榜、办赛榜、参与人次榜、健身达人榜。

参赛榜,统计各代表团参加区级赛事数量、参与人数。

办赛榜,统计各代表团自行举办赛事数量、参与人数。

参与人次榜,参加区级赛事的人次和参与自行主办赛事的人次之和。

健身达人榜,通过各比赛项目推荐与市民网上投票相结合产生的健身达人。

其中:街镇代表团设参赛榜、办赛榜、参与人次榜,园区代表团设参赛榜、办赛榜。区级机关、企业、部队、高校等代表团设参赛榜。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内部赛事活动,并向组委会递交相关资料和数据,单位所报资料将作为第四届区运会历史档案留存,数据纳入区运会整体统计范畴。

四、任务分工

(一)区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协助做好赛事相关协调工作。

(二)区人武部、区双拥办:组织发动驻区部队参加区运会竞赛,组织部队参加开幕式群体展示、闭幕式健步行活动。

(三)区政府新闻办(宝山报社、政府门户网站、宝山电视台):负责制订区运会期间整体宣传方案,协调区级媒体及市级媒体对区运会进行宣传报道工作,同时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

(四)区级机关工作党委:负责发动机关干部参与区运会体育比赛,参与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区信访办:负责落实信访干部配合做好开闭幕式当天可能发生的信访事件处置工作,指导配合做好比赛期间的信访事项处置。

(六)区总工会:负责发动总工会系统单位职工参与区运会体育比赛,参与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团区委:负责发动团员青年参与区运会体育比赛,参与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开闭幕式及比赛相关工作。

(八)区妇联:负责发动妇女同志参与区运会体育比赛,参与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区工商联:负责发动民营企业参与区运会体育比赛,参与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动员企业冠名承办单项比赛。

(十)区公安分局:制订区运会开闭幕式安全保卫方案,负责大型系列活动期间消防、治安、交通等保障工作。

(十一)区财政局:负责区运会经费落实,对区运会使用经费进行监督指导。

(十二)区教育局:承担区运会学生组竞赛的组织实施,组织师生参加开幕式有关集体展示,抽调部分体育教师参加区运会裁判工作。

(十三)区卫委:负责开闭幕式和大型系列活动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区文局:为开幕式展演团队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十五)区体育局:区运会总体方案策划,总体协调和推进区运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开、闭幕式等大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各项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区运会赛事总结和评选表彰工作。

(十六)区绿化市容局:督促指导有关街镇做好大型活动期间市容整治工作,负责开幕式期间体育中心周边地区环境整治,配合做好开幕式氛围布置及闭幕式场地保障工作,负责在全区公园内以电子屏为载体开展区运会社区宣传。

(十七)区气象局:提供区运会开闭幕式和大型活动期间的气象信息服务,并针对气象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十八)街镇园区:冠名承办12个比赛项目,组织开展各项比赛和组队参赛工作,组织参加开闭幕式集体展示,同时组织好全民健身节、健身日有关活动。负责辖区内各居(村)委会以电子屏为载体开展区运会社区宣传。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19426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6日印发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