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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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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1-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宝山区加快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有关要求,现将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加强委内干部法治思想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加强委内制度建设,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法治培训学习。学习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相关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组织参与33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处级领导干部全员参与网上学法测试活动,组织委内干部参与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网上有奖竞答。

    3、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服务地区科创主阵地建设的功能。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对法律顾问提交的法律服务意见等工作材料进行保存,整理归档。

    4、发挥信用平台支撑作用。重构现有信用宝山门户体系,设置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专项治理、个人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服务、信用修复、信易+、信用承诺等10个栏目。梳理宝山区现有信用数据现状,按照三类信用主体建设宝山区自有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宝山区信用工作开展奠定数据基础。建设多个功能完备的信用子系统。网站做到每周更新,发布上海的相关信用政策、诚信建设等相关内容,并与上海市信用信息中心网联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

    5、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会办3件;政协提案共35件,主办15件,会办20件。其中区委领导领衔件2件,区府领导领衔件4件。在办理过程中,抓目标管控,落实办理工作五定办法,即对每一件承办件定牵头领导、定负责人员、定具体任务、定办结标准、定办理时限,排定每周的工作进度表,周周督办工作进展。抓协同办理,第一时间主动和会办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共同推进,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抓全程跟踪,强化过程管控,将办理工作纳入《2021年区发展改革委重点任务清单》,把建议提案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推动问题解决,提高解决率,提高满意度。

    6、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条例》,坚持依法治理,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网上信访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还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还不够强。

    2、政府法律顾问发挥的专业作用还有待加强。针对政府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分析研判,出谋划策的作用体现还不够明显。

    3、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培养适应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和“北转型”发展的法治人才还有待努力,需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权责一致,强化政治担当,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法制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年终述职。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督查工作计划》列入中心组学习。对照2021年宝山区法治建设工作督查方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广泛征求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区各部门、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纲要》(初稿),研究形成十四五发展指标体系,同时紧扣区委全会通过的区委规划《建议》和各方面研究成果,全面进行梳理并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开展两轮书面征求各委办局、街镇园区意见,又征求了区四套班子领导、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家座谈会意见建议和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充分吸纳、能改则改,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纲要》。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我委制定了《宝山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即《营商环境4.0》,从政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场环境、扩大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实施保障等五方面,梳理了30条共计127项工作细则,全力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发布《宝山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建立重点企业代办工作制度。上线宝山区代办服务工作平台,厘清30项高频事项,涉及10家职能部门,由代办专员做好匹配企业的全程服务。全区线上线下代办事项共计2200余项。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学法力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学习,力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认真学习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宝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

    3、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对照《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的项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利用规范渠道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文件,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创新公开形式,同步发布图解版。注重内容校核,力求公开准确。提高公开效率,加快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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