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各科室: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袁丽娅同志任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会务餐饮管理科科长;
陈叶芳同志任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友谊大院管理科科长。
免去:
袁丽娅同志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陈叶芳同志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会务餐饮管理科科长。
特此通知。
局各科室、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各科室: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袁丽娅同志任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会务餐饮管理科科长;
陈叶芳同志任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友谊大院管理科科长。
免去:
袁丽娅同志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陈叶芳同志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会务餐饮管理科科长。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