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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沪F-L8539等20辆车辆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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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许可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12-0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关于注销_沪 F-L8539 等 20 辆车辆_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

                                沪宝交(货)注销(2024) 第 C00011 号

 

 

沪 F-L8539 等 20 辆:

 

你(单位)在本行政机关取得的  道路运输证   行政许可,因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本行政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 70 条  第 1 款第 1 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注销的行政许可及注销的证件号码,详见附件。

你(单位)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直 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沪 F-L8539 等 20 辆注销清册表》。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 年 12月 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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