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寺 传统木结构技艺传承馆的批复_区政府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寺 传统木结构技艺传承馆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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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8-03
  • 发文字号: 宝文广〔2016〕52号
  • 发文日期: 2016-11-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宝山寺:

我局在收到宝山寺递交的《上海宝山寺传统木结构传承馆的申请》后,按照文化部2000(60)号《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查。今已收到《上海市宝山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经研究决定,根据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文广影视[2007]552号)规定,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寺传统木结构传承馆”,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建立中国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及传承人档案;营造技艺的维护、交流与宣传、营造技艺传承人的培养等工作。请宝山区社团管理局审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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