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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9C123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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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6-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6-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消防救援支队
    “给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的建议”的提案区消防救援支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根据区委常委会第59次会议和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关于做好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消防救援支队分析火灾原因、全面开展调研,组织专班深入区房管局、建管委、部分街镇开展讨论研究,并结合2022年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民政局联合制定的《宝山区加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4月14日将为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工作的推进情况专报区主要领导,区主要领导批示同意。2023年4月26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为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街镇(园区)结合辖区实际按照轻重缓急2年内全部完成为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工作,2023年优先为80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2024年完成70岁-79岁独居老人安装工作。目前,根据排摸全区70岁以上独居老人15316户(70岁-79岁独居老人户约8301户,80岁以上独居老人户约7015户),共已安装6421户。
    二、工作措施
    (一)逐户排摸核对,全面推进安装。各街镇(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前期排摸掌握的底数清单为基础,发动居(村)委上门核实情况,对独居老人(接上)及监护人宣传告知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安装的背景、优点和后期管理模式等,提高独居老人和监护人对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工作的认同感,通过细致排摸,确定了安装名单并进行安装。
    (二)落实技防措施,明确后续管理。安装完毕后,以每个社区为单位在居(村)委或门卫室设置报警终端,由门卫值班人员和社区干部负责报警、故障后的上门核查、处置。同时根据群众需求,适时将后台情况实时推送给独居老人家属,并将所有安装设备接入区、镇两级城运中心平台,进行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工作调度和联动响应。
    (三)加强基础建设,跟进宣传引导。推动独居老人居住地的相关组织或服务企业,在公共部位增配灭火器,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配套消防设施,强化社区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基础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反应、快速施救。结合消防宣传“周周进社区”活动,持续开展以电视新闻、张贴海报、公共广播等老人容易接受的方式,通过真实案例、现身说法等形式,加大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力度,提升识险避险、快速报警、及时逃生能力。
    三、下步工作

    下步,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跟踪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完成为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工作,并实化运作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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