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传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您提出“关于取消方正路路口机动车禁行标志和新宝山大厦西侧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第8C006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分局交警支队实地踏勘并与相关单位协调,为方便电信局和邮政支局等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目前已取消了新宝山大厦与友谊路210号之间南北向的5个临时停车位,并在方正路西侧通道的禁行标志下增设了“沿线单位除外”的辅助标志。此外,交警部门已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大对黄色网格线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纠处力度。
蒋传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您提出“关于取消方正路路口机动车禁行标志和新宝山大厦西侧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第8C006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分局交警支队实地踏勘并与相关单位协调,为方便电信局和邮政支局等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目前已取消了新宝山大厦与友谊路210号之间南北向的5个临时停车位,并在方正路西侧通道的禁行标志下增设了“沿线单位除外”的辅助标志。此外,交警部门已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大对黄色网格线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纠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