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 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北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批复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 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北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8-08-30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8-30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行审〔2018〕21号
  • 发文日期: 2018-08-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宝山[2018]19号《关于与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请示》收悉,根据《宝山区国集资战略版块功能定位方案》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8),同意你公司与上海长江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成立后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合资公司20%股权。

 

特此批复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