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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交通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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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2-06
  • 发文字号: 宝交〔2024〕3号
  • 发文日期: 2024-02-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宝山区交通委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交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认真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研究落实“免罚清单”事项

严格贯彻落实市交通委规定,认真研读《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政不予处罚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政不予处罚事项及执法流程,确保不予处罚案件的执行合法、合规,避免出现滥用不予处罚权的情形。

(二)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工作

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将交通委执法人员信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在宝山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以后将根据要求定期更新,不断提升我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持续推进“双随机”工作

2023年我委继续在本区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活动除由区交通执法大队独立开展之外,还涉及与水务局等单位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执法人员上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撰写“轻微免罚”案例

今年,区司法局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执法模式,要求各执法单位提供相应案例材料并从不予处罚的原因、法律依据、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析,我单位交通执法大队撰写的上海鲁联运输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案例材料被司法局采纳,并纳入轻微免罚案例汇编中,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五)认真落实办理检察建议书

我委高度重视法院、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检查建议书,对收到检察建议书亲自部署。今年共收到3份检察建议书,一是对宝杨路、潘泾路两处下坠架空线即刻处置,保持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群众头顶安全。二是对镜泊湖路盲道被绿植侵占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整改,并安排交通执法大队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做好后期绿化养护工作。三是针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未主动撤下进行整改,对202110月之前的自然人处罚信息全部撤下,对201810月之前的所有处罚信息全部撤下。

(六)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件,全部维持决定,行政诉讼案件3件,1件自动撤诉,1件驳回诉求,1件经复议维持后不服提出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人已要求相关单位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执法审核力度,规范文书制作。

(七)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我亲自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以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活动,积极推进各项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八)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案例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能力建设,着力培育交通执法队员精品意识,充分发挥优秀案卷典型示范作用,在大队内部组织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案例评选活动。通过此次评选活动,遴选了一批在行业管理、行政处罚、教育整改等方面比较优秀的案件和工作案例,对今后同类案件的查办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并能有效运用于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

(九)创新执法措施,申请“非诉强制执行”

为维护交通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保障执法权威和效力,2023年下半年我委与宝山区人民法院主动沟通、研商,实现交通执法非诉执行领域执法与司法联动。对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材料从申请的时效性、材料的完整性、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目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已执行完毕,执行所得的三万元罚款已由法院转入区交通委帐户中。

(十)推进民心实事建设

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致力在完善交通服务、实现便捷出行等方面为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着力推进停车难综合治理,完成老旧小区停车难治理6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734个,完成停车资源错峰共享项目7个;道路智慧停车泊位已在10条路段建设并使用。

二是着力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程。持续推进环上大区域架空线全要素示范片区建设,计划竣工2公里,年内全部完工。

三是着力推进城市道路排堵保畅工程。聚焦四个重点产业片区,实施7项交通缓拥堵项目。推进创建精品示范路。已完成申报道路的整治准备工作,年内创建不少于5条精品示范路。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完成塔虹路等四好农村路建设11.25公里。

四是着力推进公交品质提升、慢行交通体验提升工程。新辟调整12条公交线路,新增3210个公共充电桩,新建更新200个公交候车亭;年内完成10项慢行交通建设项目,创建以吴淞口路为主轴的慢行示范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比如执法记录仪佩戴位置不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用语不规范、执法检查过程中三告知不完整、行政强制过程中未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问题。

2、部分案件证据材料存在不完全不充分、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虽然区政府复议维持我委执法决定,但区政府也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给我们,反映我委适用条例处罚时没有没收违法所得,未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和授权权限,证件类型、编号等内容填写错误,需要认真整改。

(二)主要原因分析

1、执法为民理念落实还不到位。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主动靠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存在重执法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的错误思想。执法检查中缺少必要的思考,没有梳理分析共性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业管理缺失,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还不到位。同时说理式执法推行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结合的还不够。

2、行政执法能力和个人素质还有待提高。交通执法领域面广事杂,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个人能力没有得到相应提高,部分人员法律涵养还不够,对于执法规范化制度落实认识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我都会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委党委报告,并在3月底之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在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都会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委党委报告,并在3月底之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今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以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巩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成果

要继续坚持对执法案卷、执法音视频记录情况开展抽查,并将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手册纳入抽查范围,对于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行为给予通报,通过实地督导、加强考核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谁执法谁普法”的深入推广

一是丰富精准宣传模式,更注重宣传效果和行业震慑力。对重点企业上户宣传,结合日常上户和总队指令上户检查时将新法新规以及警示案例等制作法制宣传印刷材料发放到重点企业,送法进企业。二是在交通枢纽、商圈、高客流集散点以短视频、海报等方式对广大市民、乘客进行防范、维权宣传,进一步通过推广链接宣传大队工作动态。三是依托街镇、居委会力量,对不了解交通行业法规的违法者如个人网约车转租等,进行针对性宣传。

(三)贯彻说理式执法

进一步贯彻落实《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宝山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推广全程说理式执法新模式,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作用,对全过程执法记录中的说理式内容进行抽检,并列入月度通报和执法监督考核;三是充分利用执法处理窗口等场所作为宣传阵地开展好宣传工作,让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知晓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四)开展法制业务培训

一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行业牵头中队组织行业专业法培训,落实法制部门、案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培训。每月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二是继续更新题库自测小程序,规定每位执法人员每天自测10题,低于60分则再次刷题。利用碎片时间加强法律知识的练习,通过每日排名形成执法人员比学赶超的氛围。三是适时邀请市交通执法总队专业讲师至大队开展授课式、现场实操带教式培训,增强一些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五)重点监管企业集中约谈

继续开展对超限运输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和长途客运企业以及网约车企业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多次违法的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对相关涉案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针对企业自身问题及时查摆,并作出相应整改;同时大队也将联合相关横向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强化企业约谈由重过程重实效的转变,针对不按要求整改的顽固企业,大队也将在加强督促的同时,通过抄告横向监管部门等联合惩戒监管手段,有效提升执法权威。

(六)严格执行非诉强制执行申请

根据市交通执法总队非诉执行相关规定,落实部门做好案件的跟踪、梳理、催告,并积极与法院对接,完善强制执行案卷材料,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宝山区交通委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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