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庙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张庙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张庙街道 发布时间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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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1-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张庙街道

张庙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张庙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截止到2019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32条,财政类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本单位2019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依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街道办公室设置了张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情况。本单位2019年截止12月底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从申请人的类别来看,申请人为自然人的3件。从申请途径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涉及信息公开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件。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为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了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街道还将政务公开纳入各条线及公务员年度工作的考核目标,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异香张庙微社区”推送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展示张庙各项工作进展、政策信息、活动信息,开展网络问政活动等。同时,迎合居民群众不同的生活方式和需求,坚持传统媒体信息公开渠道不变,每月向市民免费赠阅《张庙晨报》。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并在办公室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职责,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增强公开时效。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新《条例》,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42.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本单位将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完善财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和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宽公开深度和广度,积极发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互联网的作用,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旧改项目、社区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在信息发布数量、内容更新、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办整改。同时,研究、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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