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本区2025年度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提升依法管粮能力,着力规范本区粮食流通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增质效、抓规范、促提升”为目标要求,聚焦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深化数字赋能监管创新,健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本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粮食政策贯彻落实。
二、检查对象
本区从事粮食收购、储备粮承储、粮食应急加工、粮食应急储运、粮食应急供应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区级储备粮监管。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检查以及粮食购销季度巡查,重点检查区级储备粮规模落实情况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以及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储存保管情况;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二)商品粮及市场粮食流通监管。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情况;粮食纳统企业经营台账建立及粮食基本数据报送情况;粮油帮困点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承担应急任务情况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执法督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巩固深化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企业每季度开展全覆盖检查一次。督促承储企业全面建立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信息化运用。综合运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将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
(二)持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不断优化粮食治理能力。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推动部门协同联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等多种检查方式做好粮食领域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综合效能。二是加强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和联合调查机制,避免有案不移、敷衍了事,全方位打击涉粮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推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持续加强宣贯教育培训,着力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精心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粮食法规条例,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加强对本区粮食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检查方式
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季度巡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形势研判,突出区级储备粮监管等工作重点,确保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吴淞海关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争取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的支持和指导,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联合区有关部门、各街镇、宣传教育基地等,持续加强普法宣传。
附件:2025年度宝山区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上海市宝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2025年度宝山区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计划时间 |
检查 计划次数 |
检查对象 计划数量 |
1 |
按要求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实现区级储备粮库点全覆盖 |
二、三季度 |
1 |
1 |
2 |
开展进口粮食储存企业监督检查 |
二、三季度 |
1 |
1 |
3 |
开展粮油应急、帮困等网点粮油质量风险监测 |
二、三季度 |
1 |
12 |
4 |
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和管理情况检查 |
三季度 |
1 |
5 |
5 |
开展秋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
四季度 |
1 |
2 |
6 |
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检查以及粮食购销季度巡查,持续巩固和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排查风险隐患 |
全年 |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