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集资委”)2018年9月10 日党政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市宝山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民福公司”)委托管理方案,决定将民福公司 100%股权全部划转至区集资委,并由区集资委授权委托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山公司”)对民福公司实施代管,负责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民福公司位于宝山区江杨南路1789号(原江杨南路637号)6083平方米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沪国用(宝山)字弟002757号)以及该土地上1466平方米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沪房宝字第10415号)的租赁收入由新宝山公司收取;民福公司位于宝山区富乐路20号(原吴淞区马泾桥新村)2200平方米场地及该场地上264.69平方米厂房(使用权)租赁收入也由新宝山公司收取。
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自2018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