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上海市宝山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委托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代管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将上海市宝山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委托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代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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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10-12
  • 发文字号: 宝集资委〔2018〕9号
  • 发文日期: 2018-10-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集资委”)2018年9月10 日党政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市宝山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民福公司”)委托管理方案,决定将民福公司 100%股权全部划转至区集资委,并由区集资委授权委托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山公司”)对民福公司实施代管,负责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民福公司位于宝山区江杨南路1789号(原江杨南路637号)6083平方米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沪国用(宝山)字弟002757号)以及该土地上1466平方米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沪房宝字第10415号)的租赁收入由新宝山公司收取;民福公司位于宝山区富乐路20号(原吴淞区马泾桥新村)2200平方米场地及该场地上264.69平方米厂房(使用权)租赁收入也由新宝山公司收取。

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自2018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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