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
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经沪水务〔2017〕274号文批复实施。我局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于2019年8月1日通过完工验收。现请示竣工验收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宝山区罗店镇境内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整治河道3条段5333.72米,挖填土方72087.73立方米(疏浚40482.73立方米、开挖23912.44立方米、回填7692.56立方米),新建护岸5347.14米、防汛通道13630.49平方米、桥梁1座、截污纳管156米,布置曝气装置设备5套、浮床246平方米,种植绿化52582.65平方米(陆域绿化8684.09平方米、斜坡绿化25875.52平方米、水生植物18023.04平方米)等。
实际完成工程量:整治河道3条段5333.72米,挖填土方50460.66立方米(疏浚土方28448.77立方米,开挖土方14930.42立方米,回填土方7281.47立方米),新建护岸5380.70米,防汛通道13630.49平方米,桥梁1座,曝气装置5套,浮床246平方米,种植绿化51461.15平方米(陆域绿化7869.29平方米,斜坡绿化25583.82平方米,水生植物18008.04平方米),排水沟1264.80米。
4.批复文件
沪水务〔2017〕274号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19〕640号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17〕720号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17〕1321号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第三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管线搬迁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17〕1324号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四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18〕1299号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工程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19〕1184号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水利管理所
代建单位:上海宝建(集团)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设计单位: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上海宝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监理:上海高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财务监理: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
6.设计变更情况
(1)小东张茜泾、种子场河两岸新增农田排水沟1264.80米,取消东朱河截污管道156米。
(2)种子场河局部岸段按现状河扣线实施,271.60米ZA型护岸结构变更为ZB型护岸结构;小东张茜泾桥梁由单跨13米变更为三跨(5+5+5)米。
工程于2017年6月27日开工,至2018年12月5日完成。
于2019年8月1日进行合同完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19年8月1日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宝山区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种子场河、东朱河、小东张茜泾)整治工程已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工程验收以后,即可交付使用。
故提出报告,请予验收。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