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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 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19-07-08
【字号
  • 所属类目: 党政混合信息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9-07-08
  • 发文字号: 宝月委〔2019〕61号
  • 发文日期: 2019-07-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镇属各行政村:

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规范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1978

 

 

 

 

 

 

 

 

 

 

 

 

 

 

 

 

 

 

 

 

 

 

 

中共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718日印发

(共印40份)

关于规范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

实施意见

 

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以岗位为基础、报酬相配套、制度作保障的村干部分类分级工作报酬制度,根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20187)、《宝山区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宝委﹝201894)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2019年度村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激发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同时规范工作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综合考虑本镇各村与村差异、村干部岗位设置等因素,强化村干部履行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责,规范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任职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收入水平适当、结构科学合理、考核监管有效的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制度,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要有利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推动村干部各司其职,建立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自治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评议的农村社会治理构架。

二要有利于加强基层建设。推动村委会工作职能加快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为主转变,着力为村民提供公共事务服务,加强农村社区管理。

三要有利于增强整体活力。科学把握村干部工作报酬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既建立起村干部工作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又完善好约束机制,激励村干部更好履职。

四要有利于实施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村域经济社会、人口规模、管理服务半径等差异性,加强村干部职数管理,合理确定各村干部岗位系数,严格考核确定工作业绩奖励。

三、考核实施对象、岗位设置及村的分类

1、考核实施的对象: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以下简称“两委”成员)。

2、岗位等级、岗位系数

根据村干部承担的工作,设置相应岗位。村干部岗位设置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委员3,其中:书记、主任为1级,副书记/副主任为2级,委员为3级。不同的岗位和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系数区间。

村干部岗位系数表

岗位

书记/主任

副书记/副主任

委员

等级

1

2

3

系数

0.9-1

0.6-0.8

0.4-0.6

3、村的分类

1)凡耕地面积达到800亩,农民人口达到800人,近三年经济总量(村可支配财力加区级税收)平均达到800万元,三个条件符合任何一个条件的,归为A类村。

2)不满足A类村条件的但存在耕地,有自然村宅,有居住农民的,归为B类村。

3)无耕地、无自然村宅、无居住农民的归为C类村。

四、村干部报酬构成

村干部任职报酬由工作报酬(基本报酬、工作业绩奖励)和特定目标考核奖励组成。村干部报酬总额包括任职报酬和兼职报酬。

(一)基本报酬

基本报酬是村干部履行农村社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责、参与集体公益等事务的基本收入,按上年度全镇农村劳均收入水平的1.5倍确定村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标准,并根据村干部所对应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系数按年度确定各个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发放(月浦镇村干部岗位系数确定原则见附件1)。

(二)工作业绩奖励

工作业绩奖励是村干部履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民生保障以及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参与集体公益事务等的考核绩效奖励,实行优绩优酬,分类分级确定的原则,根据各村年度工作业绩百分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发放。其中:A类村主要干部工作业绩奖励按上年度全镇农村劳均水平的1.5倍作为标准,B类村主要干部工作业绩奖励按上年度全镇农村劳均水平的1倍作为标准,C类村主要干部工作业绩奖励按上年度全镇农村劳均水平的0.5倍作为标准,其他干部以此为基础按相应的岗位系数和考核等次确定。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按110%发放;考核合格的,按100%发放;考核基本合格的,按9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予发放。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2019年度各村工作业绩百分考核见附件2

(三)特定目标考核奖励

对于完成年度特定目标任务业绩突出或在维护社会稳定、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应当实施奖励的,可在工作业绩奖励以外实施特定目标奖励。特定目标考核奖励原则上按上年全镇农村劳均收入1.5倍为上限,其他村干部的特定目标考核奖励由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报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19年度村干部特定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3)。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兼职报酬

村集体经济组织兼职报酬:村干部在履行村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根据需要经过相关程序兼职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职务,从事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事务,原则上兼职不取酬。对部分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兼职村干部,按本意见测算收入水平明显低于以往的,可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成本中适当列支予以补差。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兼职报酬,应与其实际参与集体经济经营和管理的工作业绩相挂钩,兼职报酬水平一般不超过村级组织任职报酬的50%。村干部在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兼职的,不得重复取酬。

对已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及村级可支配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村,未按农龄为主实施分红时,村干部报酬总额不得高于上年水平。

村干部兼职报酬纳入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2019年度村干部兼职报酬具体核定办法见附件4)。

(五)其他

对按本实施意见测算报酬水平明显低于以往的,经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镇党委会决定,可酌情予以补差,但报酬总额不得高于上年水平。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平时预发的各类报酬均纳入本意见规定的报酬总额。但村干部不得在实施意见规定的报酬总额之外以补贴等名义自行设置其他报酬性质项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村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村级组织管理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着力引导村干部把工作重心转变到主要从事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来。

2、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推行村干部工作民主评议制度,不断提高村民的参与度,把村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增加民主评议在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村干部基本报酬、工作业绩奖励、特定目标奖励以及部分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兼职报酬均需履行村民自治程序,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公开。

3、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村干部报酬发放备案审查制度以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村干部工作报酬考核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实现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对在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六、加强组织实施

1、镇党委组织人事科、镇经济发展办、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村干部报酬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责,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村干部工作报酬的规范管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2、加快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理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分账管理,加快形成新的村级治理构架,为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打好基础。

3、进一步加大对村干部的培养和关爱力度,坚持从严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按国家和本市社保缴交规定,结合村干部任职年限,逐步提高社保缴交水平。

本意见由镇党委组织人事科会同镇经济发展办、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关于规范和完善村干部报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宝月委﹝20162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月浦镇村干部岗位系数确定原则

2.月浦镇2019年度各村工作业绩百分考核评分表

          3.月浦镇2019年度村干部特定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4.月浦镇2019年度村干部兼职报酬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

 

月浦镇村干部岗位系数确定原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月浦实际,就我镇村干部岗位系数的确定按如下原则进行:

    一、有关口径

    1、各村按照耕地面积、农民人口和近年经济总量等分成ABC三类,并分别确定村干部岗位系数;

    2、任职年限的确定:统计至每年的12月。

二、具体方法

  (一)村主要干部(岗位系数0.9-1

 1A类村主要干部,岗位系数按1确定;

 2B类村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届的岗位系数按1确定;任期不满一届的岗位系数按0.9确定;

 3C类村主要干部,岗位系数按0.9确定。

(二)村副职及其他村两委干部

 1、村副职岗位系数区间为0.6-0.8,其他村两委干部岗位系数区间为0.4-0.6

 2、村副职以及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具体系数方案由各村在规定的岗位系数区间内,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方案,并报镇党委组织人事科审核后确定。

附件2

月浦镇2019年度各村工作业绩

百分考核评分表

考核类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

部门

经济(生态)发展管理

17分)

经济管理

(7)

1. 积极推进产业转型,提高租金收入,严格按规定进行村级产业准入及合同预审工作,签订合同并及时到经管站备案,同时加强企业管理。

3

经济管理事务中心

2.准确、及时上报每月财务会计原始凭证,严格执行三章制审批程序。

2

3.有序开展各项社会性调查和重大普查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年报定报工作。

2

农业工作

(10)

1.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2

2.河道的整治及长效管理。

2

3.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农用地规范使用以及生态公益林的保护。

2

4.土地的规范流转,清退外来承包散户,严禁新的畜禽养殖发生。

2

5.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增加农民收入。

2

公共服务及

民生保障    23分)   

社会保障

(6)

1.确保城乡居保(农业户籍人员)缴费率达96%以上。

1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促进劳动就业的措施到位,就业安置达到目标数得1分;建立健全村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站得1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2

3.完成建档立卡农民培训和就业指标数得1.5分,未完成指标数的,每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指标数的,每多1人加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2

4.能认真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年内市、区两级信访不超过2次,镇级信访不超过3次。

1

民政

(3)

1、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动态情况,协助做好各类来电来访及接待工作,并结合八一、春节及时开展重点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相关的各类事务性工作。

1

社会

事业办

2、确保辖区内不存在无证养老场所,按要求做好居家养老、长护险及其他老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老年活动室、睦邻点建设及运营工作。

1

3、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确保村民办事便捷高效。村务公开做到规范化,利用宣传栏、社区通等平台对村委财务收支及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布。

1

计生

(2)

1.能及时完成人口计生各项任务。

1

2.未发生户籍人口或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1

卫生

(3)

1.能按规定完成献血任务的。

1

2.年内未发现无证行医点。

1

3.巩固国家卫生镇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1

教育

(2)

1.年内未发现非法办学点。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按时完成社区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1

2.未出现青少年非正常死亡的。

1

文化体育(2)

1、每个村至少拥有3支以上管理有序且具有一定展示水平的文体团队,依托节日庆典和区域特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创建一项村特色品牌。

1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具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广播电视、公益电影播放、科普教育等), 加强村域内公共文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推动农家书屋服务模式转型。

1

农村人居

环境

(1.5)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1.5

市容办

生活垃圾分类

(1.5)

1、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

1.5

精神文明建设 (2)

1.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申报创建市、区两级文明村的,精神文明创建经费投入≥5%,开展农村市民修身行动,加强学雷锋邻里守望志愿服务站建设,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达到注册数和活跃度。

2

文明办

社会治理

32分)

综治工作

(6)

1.村综治中心运作规范,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平台操作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健全,与镇综治中心联网运作规范。每日上报辖区动态,按时更新辖区基础信息和治安动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技防实施运作良好,能做到及时维修维护、正常运行,发挥好人防、物防和技防作用。

1

综治办

2.平安志愿者队伍和护村队队伍按照比例配足,提高红袖章的出现率和管事率,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等不稳定因素能做到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置。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1

3.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扩宽宣传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定期对12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和三贷六霸九黑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辖区无证照经营、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顽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治安环境。

1

4.积极开展平安(示范)小区创建,定期更新宣传栏,做好防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排摸,偷盗类、诈骗类等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步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影响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掌握辖区内邪教对象、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和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动态,做到一人一档一策,落实帮教稳控措施。

2

5.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提高来沪人员信息采集质量,采取综合措施实现来沪流动人员总量调控。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运行正常,数据更新维护及时

1

信访工作

(5)

1.能主动化解初访矛盾,有效避免复访、集访、越级上访发生。

2

信访办

2.村主要领导重视信访工作,对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能亲自到场化解的。

2

3.按规定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员队伍;能发挥信访代理制作用。

1

网格管理(5)

1.村居工作站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平台操作员“AB到位,人员相对固定,职责分工明确,台账记录齐全。

1

网格

中心

2.合理配置管理资源,积极响应重点领域巡查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巡查创建任务,主动巡查发现到位,工作开展有实效。

1

3.根据“8+X”管理内容,通过村居采集系统上报网格案件,每月完成基础上报130个;按照自治及联动的原则进行处置,日报告完成率和及时率100%;网格案件处置结案率和整体及时率达到100%

1

4.收到热线工单后,做到一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来电市民,先行联系率100%,实际解决率不低于60%,满意率不低于55%

2

司法工作

(2)

1.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有效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激化。

2

司法所

安全工作

(9)

1.按照要求做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

安管所

2.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

3

3.按要求落实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

4.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整改、上报机制和监督验收机制,做到一般安全隐患即知即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

2

土地管理   (5)

1、完成拆违和控违工作,不发生新增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

2

村建办

市容办

规土所

2.对违法用地及时完成整治。

1

3.完成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

1

4.配合完成土地收储工作。

1

基层   组织   建设

25分)

 

党风

廉政

建设

(5)

1.按要求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1

纪委

2.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四责协同

1

3.班子成员中党员干部没有发生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1

4.认真落实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1

5.能主动配合纪委查信办案。

1

思想   建设

(3)

1班子按规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

宣传科

2年内未出现不良事件被媒体曝光的,网络舆情处置及时。

1

3.重视统战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点存在有发现和处置机制,落实一点一策一档制度;加强对已有的临时烧香点管理。

1

组织   建设

(7)

1.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初心工程;广泛开展加强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工作。

2

组织

人事科

2.落实支部规范建设工作,从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按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台帐记录齐全,党费收缴及时。

2

3.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对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和网格化党建,促进城乡结对帮扶,富有特色成效。

2

4.推进党建服务站点建设,发挥站点在整合资源、提供服务、开展活动等方面的作用。

1

人大工作

(2)

1.认真对待、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和意见建议。

1

人大

2.按规定为人大代表创建良好履职环境,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农村居民接待点建设工作。

1

群团工作

(6)

1.辖区内50人以上实地实体企业独立建会100%25人以下实地实体企业联合工会覆盖率100%

1

工会

2.建会企业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落实100%;依法维权,不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完成工会其他工作。

1

3.能按时完成镇妇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妇联维权作用。

1

妇联

4.加强村级妇联建设,有效发挥妇女之家能动作用。

1

5.团组织健全,能认真完成智慧团建等组织创建工作。

1

团委

6.按时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发挥共青团作用。

1

人武工作

(2)

1.基层民兵连党支部作用发挥明显,能较好完成年度征兵工作、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和其他突发性任务。

0.5

人武部

2.民兵政治教育落实到位,基层民兵连规范化建设到位。

0.5

3.能较好地完成年度民兵预备役调整改革工作、国防动员任务。

0.5

4.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防台防汛、民防工作及其他任务。

0.5

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本栏为扣分制,共4分)

执行情况

(4)

1.党政正职无故缺席镇会议及活动达2次及以上的。

1

办公室

2.值班制度不落实及出现重大情况有漏报、瞒报和不及时上报的。

1

3.党政正职不按规定事先请假而擅自离开本市的。

1

办公室

组织人

事科

4. 对创全工作不重视,落实整改不力,收到区督办单2次以上或镇督办单6次以上的。

1

文明办

加分项目

个性化成果及创新

获得国家级综合奖励

5

镇党委

镇政府

获得国家级条线奖励

4

获得市级综合奖励

4

获得市级条线奖励

2

获得区级综合奖励

2

获得区级条线奖励

1

媒体报道

年内有市级以上媒体重要报道(解放日报等主流媒体,以报刊为主)

1

宣传科

备注:各职能部门对各村进行考核时,须确定不同等次比例,除加分项目外,其他各项按标准逐项扣分,不达标准的项原则上不得分。各条线涉及的百分考核结果由各分管领导审定把关。

 

 

 

 

附件3

 

月浦镇2019年度村干部特定目标

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落实镇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2019年度村干部特定目标考核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主要干部,即:村党政正职。

二、考核管理办法

(一)加分项目

1、发挥村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奖励0.51万元。

2、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的,奖励0.51万元。

3、年内在创全和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中未出现扣分因素的,按实绩奖励0.51万元。

4、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推进外来人口减量工作的,奖励0.51万元。

5、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年度工作任务的,奖励0.51.5万元

6、年内完成镇下达的无违村居及“五违”整治任务并验收通过的,奖励0.51万元。

7、完成水污染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按工作量、工作难度及工作成效,奖励0.51万元。

8、完成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做好下属企业日常环保巡查,无新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奖励0.51万元。

9、发挥基层党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明显,落实当年阶段性、突击性重大项目、重要任务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尤其在重点工作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减分项目

1年内村主要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除受党纪、政纪处分外,扣减1万元。

2、年内在落实三个责任制(即:抓党风廉洁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政治建设上出现问题的,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酌情予以扣减。

3、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一般及以上事故或产生其他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的,启动事故倒查机制,根据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扣减0.55万元。

4、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不力的: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扣减0.5 2万元。

5、当年收支结余出现倒挂的,酌情予以扣减。

6、落实当年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各类创建工作不力的,或在各类督导、巡察工作中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力的,酌情予以扣减。

附件4

 

        月浦镇2019年度村干部兼职报酬

考核管理办法  

 

一、 村干部兼职报酬要综合考虑村可支配财力、农龄分配、当年收支结余的实际完成情况等各因素研究确定。

二、 2019年村主要干部兼职报酬以当年完成村可支配财力作为计算依据:

1、   当年完成村可支配财力:每万元折算兼职报酬70元。

2、   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好产业统筹、准入评估和企

业服务工作,视情况最高可奖励1万元。

三、 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兼职报酬计发办法由各村依据本办法制定方案并报镇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本办法考核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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