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张蕾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关于缓解共江路交通压力的建议”的提案(第8C145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分局交警支队实地踏勘,共江路现有道路条件可实施可变车道,但需对南侧人行道进行工程性改造(在现状人行道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其中非机动车道不小于2米,人行道不小于1.8米),实施后将有效改善现状共江路交通拥堵状况,故你们的建议交警部门原则上予以采纳。根据《市交通委、公安局关于明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管理职责的通知》(2014[583]号),可变车道的设置系市、区交通委职责,相关工程性改造事项由区交通委负责,故交警支队已将共江路实施可变车道需求上报区建管委,届时如实施将积极配合做好交通组织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