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月浦镇增减挂钩项目撤销立项项目的批复
月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向我局致函的《关于申请月浦镇增减挂钩项目撤销立项批复的函》(宝月府函〔2019〕37号)及相关立项批复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为更好地推进你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同意你镇2018年度立项的9幅地块(沪宝耕立〔2018〕71-78、107号)。撤销立项,撤销总面积为12.4公顷。原沪宝耕立〔2018〕71-78号,沪宝耕立〔2018〕107号作废。
请你镇加快梳理其余减量化项目并推进立项工作,弥补因项目撤销造成的减量化立项缺口。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