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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追加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运营经费的函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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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4-01-22
  • 发文字号: 宝绿容〔2024〕6号
  • 发文日期: 2024-0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区财政局:

为有效解决我区生活垃圾出路问题,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城市综合配套水平,2019年12月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开工建设。在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能源中心项目于2022年9月20日启动试运行,2023年9月1日通过环评自验收进入商业运行模式。为保障能源中心运营经费落实到位,我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及时有效,现就再生能源中心运营费用汇报如下:

一、能源中心处置经费    

    1、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关于签订我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的情况汇报》,明确了在能源中心调试和试运行期,即2022年9月20日起,我区生活垃圾处理价格230.38元/吨在能源中心环保验收正式通过之后的商业运营期内,2023年9月1日起,我区生活垃圾处理价格为干垃圾250元/吨、湿垃圾处理481元/吨

2、按照协议单价,我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与财政预算之间存在一定差额。

第一阶段:2022年9月下旬至2022年12月31日,能源中心共处置生活垃圾13.8819万吨,预算处置单价140.38元/吨,处置总价1948.741122万元,协议处置单价230.38元/吨,处置总价3198.112122万元,差额1249.371万元。

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预算处置单价127.95元/吨和140.38元/吨,计划垃圾处置量1219吨/天和380吨/天,处置总价5086.365435万元。能源中心处协议处置单价230.38元/吨,计划垃圾处置量1219吨/天和380吨/天,处置总价8951.576166万元,差额3865.210731万元。

第三阶段: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预算处置单价127.5元/吨和140.38元/吨,计划垃圾处置量1219吨/天和380吨/天,处置总价2546.95618万元。能源中心处协议处置单价干垃圾250元/吨,湿垃圾481元/吨,计划垃圾干垃圾991吨/天,湿垃圾608吨/天,处置总价6590.4156万元,差额4043.45942万元。

自能源中心运营以来,协议处置费用与预算拨付费用差额为9158.041151万元。

二、能源中心驻场监管经费

《关于签订我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的情况汇报》中,明确能源中心定为区级设施,由本区负责委托第三方实施驻场运营监管并承担相应费用。监管内容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条件、计量监管、作业规范、安全生产、污染控制、文件审核、环保监督性监测等。驻场监管费预算为450万元/年,此费用作为能源中心项目组成,纳入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的实际总费用中。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预计需支付监管费用约600万元。

综上所述,申请追加2022年9月至2023年能源中心运营经费9758.0411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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