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 案件名称 | 上海星宝喷涂制品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第2120224020号 |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星宝喷涂制品厂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133492029C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志勇 | 
| 处罚事由 | 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 | 
| 处罚结果 | 1.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警告;2.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5月26日 | 
                办
                
                
            上海星宝喷涂制品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5-2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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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5-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5-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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